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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工厂被机器压断三个手指 是工伤 同时我还能不能向机器设备生产厂家要求赔偿?

工伤索赔 2023-09-12 15:17 人浏览
共8位律师解答
  • 一般是不能的,因为并不是生产厂家机器质量的问题导致受伤的
  • 您好,如果设备出现问题导致伤情,可以索赔。
  • 当时怎么去医院的呢怎么划分的责任呢
  • 跟产品质量有关联;可以诉讼主张
  • 如果属于工伤,单位就应该再按工伤保险的规定赔偿。车祸的保险赔偿,与工伤保险的赔偿,属于不同的法律关系,而且都是赔偿义务人的法定义务,不能免除,故受害人可以要求得到双份赔偿。
    当然,实际支出的费用,如医疗费,只能得到一次赔偿。
  • 在工厂受伤索赔的需先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保障部门进行审核认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提起复议或行政诉讼。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就工伤赔偿事项与用人单位协商,协商不成的,应及时申请劳动仲裁或诉讼。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
    (一)项、第
    (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
    (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 如果属于工伤,单位就应该再按工伤保险的规定赔偿。车祸的保险赔偿,与工伤保险的赔偿,属于不同的法律关系,而且都是赔偿义务人的法定义务,不能免除,故受害人可以要求得到双份赔偿。
    当然,实际支出的费用,如医疗费,只能得到一次赔偿。
  • 申请认定工伤,然后进行伤残等级系数评定,最后计算一个赔偿金额要求工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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