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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家房子是2018年9月份买的毛呸房现房,我一直没装修,也没办理钥匙交接,我手里也没有钥匙,昨天楼下邻居找我,因为我的房屋漏水,导致楼下住户墙面受损。 漏水原因有两点∶ 第一,水管的总阀门不知道被谁拧开了 第二,凑巧厨房的水管阀门破裂 所以漏水 现在楼下业主要求赔偿,这种情况怎么办,是谁的责任? 麻烦您帮忙解答一下谢谢!

业主维权 2023-09-13 09:56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您好,如您情况描述,如果该房屋尚未交接的,应该由开发商承担相应的损失赔偿责任。
  • 您好那钥匙之前一直是在谁那里呢
  • 楼上装修漏水到楼下,当事人首先可通过房屋质检部门确定漏水原因以及责任人,如果是房屋本身质量问题所导致的,可请物业进行修理。如果是楼上装修行为所引起的,可要求楼上责任人将房屋恢复原状,对不能恢复原状的,可以要求赔偿相应损失。
    若对方拒不赔偿,权利人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九十六条
    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
    第二百九十二条
    不动产权利人因建造、修缮建筑物以及铺设电线、电缆、水管、暖气和燃气管线等必须利用相邻土地、建筑物的,该土地、建筑物的权利人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
  • 厨房主下水管道漏水房子在保修期内属于开发商责任,在保修期满后,房屋内设施正常使用造成的漏水由业主自行负责维修,由业主自行承担费用。如果漏水造成其他业主损失的,根据相关规定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属于公共设施造成的漏水由物业管理公司承担维修责任。楼上厨房下水管在楼下漏水的情况,针对出现的不同情况,由不同人负责:
    1、新领钥匙入住验房,下水管道接口漏水、检修口漏水,由物业公司负责协调建设单位施工方进行质保维修;
    2、夏季冷凝结露水由使用人自行处理;
    3、专用部位在楼上或者楼下管根部出现渗漏,谁家使用谁家负责。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六十二条 建筑工程实行质量保修制度。建筑工程的保修范围应当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和其他土建工程,以及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的安装工程,供热、供冷系统工程等项目;保修的期限应当按照保证建筑物合理寿命年限内正常使用,维护使用者合法权益的原则确定。
    具体的保修范围和最低保修期限由国务院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九十六条 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
  • 厨房主下水管道漏水房子在保修期内属于开发商责任,超出保修期属于自己的责任。
    针对出现的不同情况,由不同人负责,会出现以下情况:
    1、新领钥匙入住验房,下水管道接口漏水、检修口漏水,由物业公司负责协调建设单位施工方进行质保维修;
    2、夏季冷凝结露水由使用人自行处理;
    3、专用部位在楼上或者楼下管根部出现渗漏,谁家使用谁家负责。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八十三条
    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

  • 您好,需要查清漏水的原因,向开发商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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