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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与乙系夫妻,但甲与丙长期婚外同居。后甲得重病,丙予以照顾,甲立一份遗嘱写明将其个人财产赠与丙,并将遗嘱公证。甲去世后,丙持遗嘱要求分配遗嘱所列遗产,遭到乙的拒绝。丙遂向法院起诉请求执行遗嘱。甲认为遗嘱无效。 问:该遗嘱应否得到法院的支持?为什么?

遗产继承 2023-09-13 09:57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您好,该遗嘱属于违背公序良俗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公序良俗是指民事主体的行为应当遵守公共秩序,符合善良风俗,不得违反国家的公共秩序和社会的一般道德,如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在婚内将财产赠与第三者等。 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所获财产,除有特殊规定外,应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夫妻对财产未作出特别约定的情况下,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所有权、处分权。有配偶者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婚外同居者,显然超出了日常生活需要的范围,侵犯了另一方的财产权利,该赠与行为无效,且赠与行为全部无效,而非部分无效,夫妻中的另一方有权以侵犯共有财产权为由请求婚外同居者予以返还。当财产被他人无合法依据占有,所有权人有权要求非法占有人返还财产。在婚姻存续期间,夫妻中的受害方可以行使物上请求权,以配偶和婚外同居者为共同被告,主张赠与无效、请求返还赠与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且应当全部返还,而非返还一半数额。
  • 你好,需要根据医嘱的具体内容等多方面因素来判断。
  • 法律分析:遗嘱有效则应按遗嘱继承。 其他人不配合且协商不成,可起诉解决。要实现继承权,首先应明确自己是否具有继承主体资格,有遗嘱按遗嘱,没遗嘱按法定继承。继承开始后,任何一方继承人均有权提出分割遗产。
    在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则可向人民法院提起遗产继承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 共同遗嘱的有效条件:双方存在合法的夫妻关系;夫妻双方都具备立遗嘱的能力;夫妻双方必须具有共同的意思表示。夫妻双方不能在共同遗嘱中剥夺生存一方的遗嘱撤销权,否则就会限制生存一方自由处分其合法财产的权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 若夫妻一方立遗嘱处分全部的夫妻共同财产,该遗嘱部分有效,部分无效。遗嘱中处分自己财产的那部分有效,遗嘱中处分配偶一方财产的部分无效。法律依据:《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遗嘱人以遗嘱的形式处分了属于国家、集体或他人所有的财产,遗嘱的这部分无效。因为夫妻中的一方无权立遗嘱处分夫妻全部的共同财产,一方只能立遗嘱处分属于自己那部分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 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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