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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母亲让电动车给撞了,电动车有牌子,没挂,车上托2个孩子,把我母亲的脚压骨折了,电动车行驶在道路的左侧,从轿车后面出来的?这种情况交警队怎么定责?谢谢!

交通事故赔偿 2023-09-13 13:33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你好,发生交通事故,首先由交警部门划分责任,确定责任人,根据责任认定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 1、由交警进行事故责任认定,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2、根据责任认定情况,双方可协商赔偿事宜,也可申请交警调解;
    3、协商不成的,受害人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 发生交通事故报警之后,交警到现场进行勘测调查之后会根据事故双方的行为对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认定交通事故责任。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分为全责、主次责和同等责任。
  • 车祸赔偿,首先要看交警部门是否对此事故作出责任认定。如果是你的全责,则由你方依法承担本次事故的全部损失;如果双方均有过错,则由双方根据自身过错大小,按责任比例分担事故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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