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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分户口也没有结婚 怎么申请在基地

其他 2023-09-13 14:0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
    一、户口类别即户口性质,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来填写,具体分类如下:按国家规定,早期我国户口性质只有两种:农业户口和非农户口。
    1、农业户口比较庞大,也比较单一;而非农户口虽然少,但成份复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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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非农户口包括:城镇户口(居民户口)、农村居民户口、集体户口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一条 为了维持社会秩序,保护公民的权利和利益,服务于社会主义建设,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都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履行户口登记。
    户口,是指国家主管户政的行政机关所制作的,用以记载和留存住户人口的基本信息的法律文书。也是我们每个公民的身份证明。
    户籍是对自然人按户进行登记并予以出证的公共证明簿,记载的事项有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亲属、婚姻状况等。
    它是确定自然人作为民事主体法律地位的基本法律文件。
    户籍地是指经公安机关登记的,载明于居民户口本和身份证的户口所在地。根据我国户口登记条例和现行的户籍管理制度,新生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即应由户主、亲属、抚养人等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户籍地可以因自然人户口迁移进行相应变更。
    户口迁移的常见情形包括:户口由外省市迁入、户口迁出、户口区域内迁移等。
    户口迁移证是公民的户口所在地变动时,由原户口所在地迁往新落户地址的凭证。
    由户口迁出地的公安机关(高校由校公安派出所)开具。持证人到达迁入地后,须在有效期内将户口迁移证交给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入户。
  • 没户口本不可以领结婚证,领结婚证需要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无配偶证明;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然后去男女双方其中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第一款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第一款
    《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第一款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第五条第一款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 【法律分析】
    规定需要双方当事人一起持各自身份证,户口簿,一起到一方户籍所在地区民政部门申请办理结婚证。女方无户口簿,可有女方凭身份证,到户籍派出所申请办理户籍证明,加注用途,加盖派出所户籍章,一样作为当事人户口簿使用。
    根据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户口簿是指登记住户人员姓名、籍贯、出生年月日、学历、所在行业、具体职业、职级职称等内容的薄册。
    居民户口簿,是全面反映户籍地居住户人口个人身份等人口基本信息的基本户政文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
    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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