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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有个朋友怀孕四个月,如果离婚的话需要返还彩礼吗

彩礼 2023-09-15 09:57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您好,法律规定分手后,对方应退还彩礼的条件有: (1)只是订婚的彩礼,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彩礼必须退还; (2)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还未共同生活的,一方要求退还彩礼钱的,必须退还; (3)因一方婚前给付彩礼钱,而导致生活困难的,对方应当返还,生活困难必须达到无法维持当地最低的生活水平。 朋友已经怀孕,按照法律可以不同退还彩礼,发生纠纷可以向法院起诉。 而且如果要孩子的话,不直接抚养一样要支付抚养费;选择流产的话,对女方身体损害很大,要好好修养。女方有权要求男方支付相应的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等,按照公平原则,两人共同承担女方流产所产生的费用。女方可以要求男方给予一定的补偿,具体费用双方协商,如果男方不支付,女方可以向法院起诉。 希望以上能帮到您,我们的专业领域是婚姻家事,房产债务,详情欢迎致电咨询。
  • 你好,领证了吗?退的话也有比例。
  • 女方怀孕期间离婚不一定要退彩礼。如果男女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或者是男方婚前给付彩礼导致离婚后自己生活困难,那么男方可以在离婚后找女方要回彩礼,如果夫妻二人之间没有上述的情形,那么女方在离婚后就无需将彩礼退还给男方。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女方怀孕期间离婚的,一般无需退还彩礼,如果构成返还彩礼的法定情形,则需要返还彩礼。男方有证据向法院证明,双方结婚后但没有共同生活的或者婚前给付彩礼导致离婚后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需要返还彩礼。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女方怀孕期间离婚的,一般无需退还彩礼,如果构成返还彩礼的法定情形,则需要返还彩礼。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你好。如果办理了结婚登记的话,是不需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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