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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在2016年有过一次无证饮酒驾驶,当时拘留了三天,处罚了2500块钱,结果七年后的今天当地交警队给我在交管12123上上传了两张处罚单,也给我打电话了让我交罚款,我说当时交了,他让我提供证据,可时间这么久了我去哪找票据呢?请问这个是正规执法吗?我该再交这2500吗?我需要咋样维权?

票据纠纷 2023-09-15 16:10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对行为人无证喝酒驾驶的处罚方式为:
    1、无证驾驶,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2、喝酒驾驶,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将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禁驾五年。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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