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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过保险了对方车主还要折损费合理吗

交通事故赔偿 2023-09-18 16:26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的规定,其中所列可赔偿项目中并未包含事故车辆贬值或折旧损失。 2、同时考虑到交通参与人的经济负担、社会经济发展、鉴定市场规范等综合因素,对车辆贬值或折旧赔偿,法院倾向于原则上不予支持。
  • 你好,不合理的要求可以拒绝的
  • 折损费用一般情况不支持的
  • 对方应当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应当首先检查车辆的损害程度确定折旧费,然后报保险公司理赔。法律依据:《安徽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
    第二十五条经营者承担退货责任的,应当一次性退清货款,并不得违反国家规定收取折旧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二条 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 法律分析:主要看是否是合理费用,以下几项费用均可要求赔偿:
    (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五条 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 折损费保险公司不赔。
    折损费不在保险公司的理赔范围内。根据相关规定,损害赔偿的基本原则是填平损失,保险只针对车辆的直接损失和人身损害进行赔偿。折损费属于间接损失,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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