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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门口有20米只能人走,不能过车,想修一条路,要占用人家的地方,人家不同意,我应该怎么处理

业主维权 2023-09-16 13:2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家门口的路不让走属于侵权行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九十一条不动产权利人对相邻权利人因通行等必须利用其土地的,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
    第二百九十二条不动产权利人因建造、修缮建筑物以及铺设电线、电缆、水管、暖气和燃气管线等必须利用相邻土地、建筑物的,该土地、建筑物的权利人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
  • 你好,看具体情况分析处理

  • 可以不同意的,因为任何侵占个人私有财产的行为都是违法行为,村里修路是对村民有益的行为,如果大多数村民都同意,你可以向村委会申请一些补偿。
    在我国土地归国家所有,农民只有土地承包权和土地经营权,村里修路占用自己的土地,可以跟村里协商赔偿款多少,和谐谈判。
    根据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您可以自行前往当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查询具体补偿文件。若没有进行合理的赔偿您可以拒绝他人占用您的耕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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