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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份上生的孩子出生证明丢失了,可以到市上办理吗

其他 2023-09-18 10:5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小孩出生证明丢了,可以按照以下流程办理:
    1、向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或委托管理机构提出书面申请;
    2、提交原签发机构提供的出生医学记录及原《出生医学证明》编号的证明、父母双方户口簿及身份证。
    3、经核实情况属实给予补发,同时登记备案。
    根据《关于<出生医学证明>管理的补充规定》第七条规定,《出生医学证明》因遗失、被盗等丧失原始凭证的情况要求补发的,取得原签发单位有关出生医学记录证明材料后,向所在地县(区)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申请补发。
    县(区)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接到申请后,经核实,情况属实的给予补发《出生医学证明》并加盖出生医学证明专用章。法律依据:《关于<出生医学证明>管理的补充规定》第七条
    《出生医学证明》因遗失、被盗等丧失原始凭证的情况要求补发的,取得原签发单位有关出生医学记录证明材料后,向所在地县(区)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申请补发。县(区)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接到申请后,经核实,情况属实的给予补发《出生医学证明》并加盖出生医学证明专用章。
    补发办法如下:
    (一)未报户口前遗失《出生医学证明》者,补发《出生医学证明》正副页。
  • 孩子出生证明丢了在在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补办。需要带上原出生证明编号证明、父母双方身份证及户口本等。经过卫生行政部门审核,符合情况的补发。出生证明对孩子来说很重要,办理户口、接种疫苗的时候都会用到,父母要妥善保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第九条
    婴儿出生后,在申报出生登记前死亡的,应当同时申报出生、死亡两项登记。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出生证明补办流程是什么
    1、登报声明遗失的《出生医学证明》号作废;
    2、未报户口前遗失《出生医学证明》的,须父母户口所在的派出所出具孩子未报户口的证明;
    3、原《出生医学证明》签发单位提供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记录及原《出生医学证明》编号的证明。
  • 法律分析:孩子出生证明丢了可以补办。补办准生证流程:
    1、带上双方户口本、身份证和结婚证去户口所在地的居委会或者村委会补办。
    2、或者上户口的时候,拿户口本和小孩的医学出生证明去派出所办理。
    3、资料齐全,即可去户口所在地或现居地的居委会或者村委会办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 第二十三条 医疗保健机构和从事家庭接生的人员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出具统一制发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有产妇和婴儿死亡以及新生儿出生缺陷情况的,应当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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