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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38岁,刚失业,想交灵活就业社保,那失业保险金还能领吗

社会保险 2023-09-19 10:21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你好,你的情况属于社保政策问题,建议询问社保局。
  • 法律分析:
    1、符合失业金领取条件的失业人员,需要提供解除劳动关系的材料、身份证、户口本等向当地社保机构申请领取失业金。
    2、灵活就业人员,因为自身工作时间不固定,许多人经常跳槽,其在职时间短至两三个月,甚至一两个星期。而现行失业保险办法规定,参保1年内或者自行辞职都不能享受失业保险,只计算其缴费时间。
    3、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法律依据:《失业保险条列》 第十四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 可以。
    根据相关法规: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金: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已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 能。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虽然有失业保险金领取,但从本质上来说就是失业人员,即使是失业保险金领取期满,很多也是无法继续找到工作的,只能依靠自谋职业或是灵活就业。
    如果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男性达到了55周岁,女性达到了45周岁的,家庭经济仍然比较困难,个人缴纳养老保险有困难的,仍然可以申请4050社保补贴。
    对于申请4050社保补贴的人员,不但包括失业人员,同时也包括家庭困难的4050困难人员,城市低保家庭和零就家庭等困难人员。
    达到条件的失业人员,可向当地社保部门申请,最高可以按照当地职工社会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基数,计算出的缴费金额进行补助,最高的补助金额可以达到缴费金额的三分之二,最长补助年限为五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第四十六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
    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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