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请问,逮捕了,请律师怎么了解案情

其他 2023-09-20 14:17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你好,可以去看守所会见一下,了解一下基本案情
  • 逮捕是刑事诉讼程序中可能经历的一个诉讼程序。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逮捕质量标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一个案件可能涉及多起事实或多人,如果有证据证明某一名犯罪嫌疑人有一起犯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其他事实不清或证据不足,符合逮捕条件的,是可以对其批准逮捕。
    对逮捕制度的相关规定,是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重要体现之一。法律依据:《人民检察院审查逮捕质量标准》
    第一条
    办理审查逮捕案件,应当依照刑法有关规定和刑事诉讼法第六十条规定的逮捕条件,对案件的事实和证据进行审查,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对于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应当依法批准逮捕:
    (一) 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
    (二) 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
    (三) 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

  • 法律分析:人民法院决定逮捕被告人有两种情况:
    1、对于直接受理的自诉案件,认为需要逮捕被告人时,由办案人员提交法院院长决定,对于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被告人的逮捕,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
    2、对于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时未予逮捕的被告人,人民法院认为符合逮捕条件应予逮捕的,也可以决定逮捕。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七条 公安机关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写出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必要的时候,人民检察院可以派人参加公安机关对于重大案件的讨论。
    第九十四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对于各自决定逮捕的人,公安机关对于经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人,都必须在逮捕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逮捕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 法律分析:逮捕的程序如下:

    一、是由公安机关向人民检察院提请逮捕。

    二、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提起逮捕的材料进行审查,并作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

    三、由公安机关来执行逮捕。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论是批准逮捕、还是决定逮捕,一律都是由公安机关来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七条 公安机关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写出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必要的时候,人民检察院可以派人参加公安机关对于重大案件的讨论。
    第九十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应当根据情况分别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对于批准逮捕的决定,公安机关应当立即执行,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对于不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
    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
    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 你好,我们可以提供帮助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孝感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5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