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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掉入修车的地沟里摔伤了,3—7根肋骨骨折,肺部挫伤,背部大面积挫伤,双肘挫伤,我想咨询一下对方是否有责任?

人身损害赔偿 2023-09-22 14:27 人浏览
共11位律师解答
  • 你好,这得看情况,修车的地沟在哪里,没有任何安全措施和警示牌吗
  • 你好你是工人还是什么怎么掉里头的
  • 你好,可以申请工伤,要求工伤赔偿
  • 你好,要看具体是什么原因导致的
  • 看对方是否尽到了安全保障义务
  • 需要根据过错情况确定责任承担
  • 对方应该承担全部责任的
  • 车祸骨折后需要由交通管理部门依照交通法规对其进行事故的责任划分,然后进行伤残鉴定,依照《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的规定,确定伤残等级,进而确定赔偿金额。关于赔偿,可以进行协商,双方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民法典》第1179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车祸骨折对方全责的,对于造成的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负全责的当事人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 您好,事故责任认定是怎么样的呢?如果对方由责任的话,需要赔偿您这一方的费用,有以下几项:医药费、护理费、误工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如果出现伤残的话,还有一个伤残赔偿金和精神损失费。
  • 你好,是在什么情况下掉下的呢,跟对方协商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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