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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扣留了我的社会保险,没有支付。我应该只退还本金还是连同公司支付的部分一起退还

社会保险 2023-09-21 16:33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您好!,可以以公司没有缴纳社保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并主张公司给予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以上就是有关在您问题解答,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可以咨询我,也可以通过委托律师来尽快解决自身的法律困境。
  • 没办法要求把公司哪部分退给你个人,可以要求公司补缴。另外以公司未缴纳社保为由提出离职的,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 您好,用人单位不给交保险的,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补交保险。如需要代理劳动仲裁的,可以来电咨询。
  • 您好,及时沟通解决问题维护自身
  • 如果单纯的社会保险纠纷,劳动仲裁委不受理,可以到劳动部门投诉。
  • 公司扣了社保但没缴费的,员工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的,可以加收滞纳金。
    《劳动法》第七十九条
    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一百条
    用人单位无故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的,可以加收滞纳金。
  • 用人单位无故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部门投诉,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缴纳;劳动者也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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