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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救助基金逃逸者联系不上还用车主偿还吗

交通事故赔偿 2023-11-01 11:12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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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道路救助基金的使用: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条
    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 道路救助基金的使用: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条
    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 肇事逃逸找不到由救助基金先行垫付,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向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肇事逃逸是指行为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法律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四条
    国家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以下简称救助基金)。有下列情形之一时,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由救助基金先行垫付,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一)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的;
    (二)肇事机动车未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
    (三)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五条
    救助基金的来源包括:
    (一)按照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保险费的一定比例提取的资金;
    (二)对未按照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机动车的所有人、管理人的罚款;
    (三)救助基金管理机构依法向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的资金;
    (四)救助基金孳息;
    (五)其他资金。
  • 您好,肇事逃逸找不到由救助基金先行垫付,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向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 您好,这种情况不好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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