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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监护证明可以在异地这边盖章吗

其他 2023-09-21 09:15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监护关系证明材料:
    1、被监护人身份证明材料:
    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如已经办理身份证的需提供)、户口本
    2、监护人身份证明材料;
    1)若监护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需提供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军官证或中国护照)、户口本
    2)若监护人为中国香港、中国澳门、中国台湾户籍的,需提供身份证、回乡证(或台胞证),原国内居民提供户籍底册、户籍注销证明
    3)监护人为外国国籍的,需提供护照(原为中国公民的,需提供入籍纸、户籍底册、户籍注销证明)
    未成年人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以下有监护能力的人应当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弟姐妹;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必须经未成年人居住地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十七条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 法律分析:监护公证办理所需材料:
    1、监护人的身份证、户口簿(集体户籍的提供本人户口页原件及经过户籍所在单位盖章的首页复印件);原是中国国籍但已移民并注销户口,提供护照或港澳台通行证、原户籍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注销证明。
    2、关系人的身份证、户口簿(集体户籍的提供本人户口页原件及经过户籍所在单位盖章的首页复印件);原是中国国籍但已移民并注销户口,提供护照或港澳台通行证、原户籍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注销证明。
    3、监护人与关系人之间的亲属关系证明(如未成年子女的出生证与父母的结婚证、监护人的户籍所在地的公安部门或人事档案部门所出具的监护人与关系人的关系证明、民政部门、法院等有关部门作出的监护证明等)。
    4、如非本人办理,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二十七条 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告知当事人申请公证事项的法律意义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并将告知内容记录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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