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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给孩子改第二次名字户籍科给办理吗?

其他 2023-09-21 13:14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您好,您遇到了什么法律纠纷呢
  • 你好,正长情况下只能改一次
  • 建议您到当地派出所咨询
  • 您好请描述下具体案情
  • 法律分析:需要。双方签字后,户籍办理机构才能给孩子更改姓名。一般而言,子女出生后,其姓名是经父母双方协商一致后确定的,因此孩子姓名的变更,也应由父母双方协商一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一十二条 养子女可以随养父或者养母的姓氏,经当事人协商一致,也可以保留原姓氏。
  • 法律分析:
    可以改第二次。
    1.首先可以要求公安局给你出具其不给你进行改名字的理由的证明书
    2.对方不出具或者是出具的理由你认为不合法或者不合理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是提起行政诉讼
    3.按实际情况及相关的法律规定,如果公安机关无理由不给改名字的话,有可能违反相关的法律规定,当事人不服,可以就公安机关出具的决定,提起行政诉讼,要求公安机关撤销不给改名字的决定。更改姓名是法律赋予公民的一项权利,公民有使用、更改姓名的自由。派出所以各种理由限制公民更改自己姓名是违法的,也是违宪的。
    申请修改姓名被拒绝,或者限制姓名所引用的文字,从法理上来说,都是侵犯了公民的姓名权,公民可以通过民事诉讼或行政诉讼来维护自己合法的姓名权。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1.末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2.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衍生问题:
    改名字都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1、变更姓名需要去本人的户口所在地进行办理,需要带着变更之前的户口本以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变更申请书和单位(街道办或者学校)开的变更姓名证明信收养关系变更的要带着收养证。
    3、向派出所户籍科提交,派出所自己经过调查审核,确认无误后,上报地方分局进行再次审核。

  • 二次改名户籍科不给改,可以要求公安局给出具其不给你进行改名字的理由的证明书。
    公民改名需要持相关证件到有关部门办理,成年人改名要满足以下条件:
    1、本人要表达改名的意愿;
    2、理由要充分;
    3、本人要承诺改名后引起的民事和法律责任均由自己承担。
    公安机关认可的正当理由:
    1、未满十六周岁未成年人监护人申请变更姓名的;
    2、姓名中含有生僻字、歧义字造成多种不便的;
    3、由于父母离异要求变更姓名的;
    4、由于被收养申请变更姓名的;
    5、已满十六周岁由于出家要求变更姓名的;
    6、由于公安机关工作人员失误造成姓名填写或微机录入错误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三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第二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根据情节轻重,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或者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的
    (二)假报户口的
    (三)伪造、涂改、转让、出借、出卖户口证件的
    (四)冒名顶替他人户口的
    (五)旅店管理人不按照规定办理旅客登记的。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第十一条 被征集服现役的公民,在入伍前,由本人或者户主持应征公民入伍通知书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注销户口,不发迁移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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