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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律师,您好!我公司在青岛市黄岛区,在本公司工作不满两年的员工因病请长期病假的工资应该怎么样发放比较合理?员工工作年限超过十年,在本公司工作不满2年,可以请多长时间病假?如果以后一直不能上班我们应该怎么办比较合理?谢谢

讨薪 2023-09-22 11:21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十年的,可以依法享有十二个月的医疗期,请当事人自行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核实。相关规定:《企业职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 二、第三条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 法律分析:
    1、职工“短期病假”,企业应按下列标准支付病假工资:连续工龄不满二年的,按本人工资的60%计发续工龄满二年不满四年的按本人工资的70%计发续工龄满四年不满六年的按本人工资的80%计发续工龄满六年不满八年的按本人工资的90%计发续工龄满八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100%计发。
    2、职工“长期病假”,企业应按下列标准支付疾病救济费(长病假工资):连续工龄不满一年的按本人工资的40%计发,连续工龄满一年不满三年的按本人工资的50%计发,连续工龄满三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60%计发。这里的本人工资指职工正常情况下实得工资的70%。法律依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第二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
    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第三条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 员工请病假的,工资按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来计算。企业在员工请病假的期间,仍然需要支付给员工工资,只是可以按照低于当地最低工资的标准来进行支付。法律依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四条
    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六个月的按十二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九个月的按十五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二个月的按十八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八个月的按二十四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二十四个月的按三十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十九条
    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 法律分析:工作人员病假在2个月以内的,发给原工资;从第3个月起,发给本人工资的90%,但工作年限满10年的,工资照发。从第7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发给本人工资的70%,工作年限满10年的,发给本人工资的80%。法律依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
    第五条企业职工在医疗期内,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 您好,公司有没有发放员工手册?有没有关于休假的相关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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