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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有套售后公房,是2000年父母将父亲单位福利分房买成的产权房,当时产证就登记了父亲一人,05年母亲过世,08年父亲再婚,当时担心以后有房产纠纷,就和父亲还有继母签了协议,约定此房将来归我儿子所有,请问关于这个协议我父亲可以随意反悔吗?

房屋产权 2023-09-27 10:23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这个要看父亲是否有变更协议的倾向。 如果房产证上是你父亲的名字而他又和你继母结婚的话,按照法律规定你父亲先走的话她肯定有权分得房子,这种情况如果你得到房子的全部,你就必须按照她应得的部分折算房价补偿给你继母,因为一旦结婚她就有继承权。 现在你是不是只想要房子?按照上述情况你可以得到全部房子,但要补款给继母。 现在房产证办理好象可以同时写两个人的名字,你可以询问相关部门,总之一句话,只要结婚了就有权分财产,或者物或者钱。 就算写了遗嘱,如果违反了民法典也是无效的,办理婚前财产公证只能证明房子是你父亲的个人婚前财产,不是婚后共有财产,在离婚时有效,但如果你父亲先走,这证明对遗产分割是无效的,你继母仍能分得继承部分。
  • 可以的,属于赠与协议,可以随时反悔
  • 已经有公证过了吗 需要去公证
  • 这个协议可以反悔的,因为并不是不可撤销的赠与
  • 协议是赠予协议还是什么协议,需要支付对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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