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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债不还,不认账

债务追讨 2023-09-27 21:47 人浏览
共13位律师解答
  • 你好,欠债不还的情况下可以让律师介入进行处理
  • 你好,有没有事先签写过相关借条的
  • 你好,这是可以向法院起诉对方的
  • 您好,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判断
  • 您好根据您的描述法院诉讼处理
  • 您 好,可以申请案劳动仲裁
  • 欠债不还,不认账可以起诉A
  • 你好多少金额,可以起诉得
  • 及时整理证据委托起诉追索
  • 有相关证据可以收集并保存
  • 欠债不还的解决途径有,准备起诉状、起诉状副本、和证据材料向人民法院起诉;向人民法院申请欠款的支付令;由当事人自行和解解决;或者由第三方组织或者个人调解解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二条
    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第二百一十四条
    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一)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
    (二)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
    申请书应当写明请求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数量和所根据的事实、证据。
  • 欠债不还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申请支付令、诉讼等方式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规定,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 欠债不还的解决途径:欠债不还的,债权人可以与债务人进行协商,重新规定还款日期和还款方式,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所在地的人民调解委员会提出书面调解申请,调解失败的,可以向有关机构提起仲裁;仲裁不成的,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支付令。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一条规定,申请认定财产无主,由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财产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
    申请书应当写明财产的种类、数量以及要求认定财产无主的根据。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一条
    申请认定财产无主,由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财产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
    申请书应当写明财产的种类、数量以及要求认定财产无主的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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