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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二婚,结婚7年,没有孩子,没有共同买房,买了-部车18万多写在他名下,住的是我婚前的房子,婚后是我拿出五万元彩礼帮他开了一个五金店,这几年他除每月交2千元生活费,还交了13万元左右,现在他待业在家已经8个月了,其间全是我在付出,现在说离婚,他要我把他交的钱还给他,请问我需要偿还吗?

婚姻债务 2023-09-28 09:18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夫妻共同财产一般支出了就不用还的
  • 协商不成可以起诉要回
  • 离婚时如果符合双方办理婚姻登记但是未共同生活或者婚前给付导致生活困难的,则赠与彩礼的一方可以要求返还彩礼,此时彩礼应当归赠与方;不存在上述情况的,则不能要求返还彩礼,彩礼应当归收受彩礼的一方。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你好,需要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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