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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问问罚款这个是可以的吗?

行政处罚 2023-09-25 01:2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被罚款的要及时去交罚款,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对于罚款处罚不服的,当事人应当通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法定程序提出诉求、维护权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七十二条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二)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依法处理或者将冻结的存款、汇款划拨抵缴罚款;
    (三)根据法律规定,采取其他行政强制执行方式;
    (四)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的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行政机关批准延期、分期缴纳罚款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期限,自暂缓或者分期缴纳罚款期限结束之日起计算。
  • 法律对罚款权没有进行明确的立法规定。罚款权一般存在于行政机关中,由行政机关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种类就包括罚款,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政机关有权按照相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可以给予罚款的,行政机关就可以进行罚款,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罚款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据规章制度进行罚款,规章制度也没有规定的,行政机关就不可以进行罚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十二条 国务院部、委员会制定的规章可以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作出具体规定。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的,前款规定的国务院部、委员会制定的规章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可以设定警告或者一定数量罚款的行政处罚。
    罚款的限额由国务院规定。国务院可以授权具有行政处罚权的直属机构依照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规定行政处罚。
  • 罚款属于正惩罚。罚款常见于交通违法、治安违法,对于适用罚款的违法行为,还可以与其他处罚措施并用,例如处拘留并处罚金。正惩罚是指施加一个坏刺激,当不适应的行为出现时给予处罚,给对方一种感到不快的刺激,如批评、罚款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九条
    行政处罚的种类:
    (一)警告、通报批评;
    (二)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三)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
    (四)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
    (五)行政拘留;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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