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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女方户口可以在原来的地址分立吗?

其他 2023-09-25 17:31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您好,一般需要有房产证那些才可以,具体可以咨询当地政府部门
  • 你好,建议咨询户籍地派出所处理,是可以的
  • 一般情况是不行的,需要地址落户
  • 离婚后可以办理分户,需具备分户的条件。因婚姻变化、家庭成员变化、住房结构变化需分户的,凭新家庭的成员名单和房管部门出具的房屋产权证明或单位分房证明;属结婚或离婚分户的,凭《结婚证》或离婚证明,经派出所审核同意后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分户手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 离婚后可以原址分户,和普通分户条件相同。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法律依据:《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 离婚后,应当按照法定流程把户口分开。离婚后,男女双方要将户口分开的,应当向户口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且提供相应的材料,户口登记机关受理变更登记申请后,应当对当事人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查,符合分户条件的,应当为当事人办理分户登记,不符合的,不予办理,并且告知不予办理的理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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