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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满16周岁的同学对我进行语言攻击,恶意污蔑,电话骚扰,警告无果还发带有一点污秽的语言,这种情况公安局受理吗

名誉毁谤 2023-09-27 10:05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您好,请问有没有报警处理呢?
  • 语言攻击侵犯了他人的名誉权,可以先与对方协商,要求对方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如果协商不成的,被侵权人可以向法院起诉解决。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1、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2、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3、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4、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5、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 法律分析:多次发送侮辱他人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是可以向民警报案的。这种行为虽然不存在一定的社会影响,不构成侵害名誉权,但是在一定程度上他人造成了生活的影响。
    一旦对方这种骚扰短信超过三条,可以直接到当地派出所报案。派出所将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对骚扰人进行处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二条 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可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 法律分析:如果在网上进行骚扰,不管对方是否是否为未成年人,造成一定后果的话,就是要负相应的法律责任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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