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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修的路被个人破坏

财产损害赔偿 2023-09-27 09:31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被人为破坏,可以向公路管理部门举报,也可以报警法律依据:
  • 法律分析:修路归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管理,可以打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电话反馈。法律依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
    第二十条 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对其组织建设和管理的城市道路,按照城市道路的等级、数量及养护和维修的定额,逐年核定养护、维修经费,统一安排养护、维修资金。
    第二十一条 承担城市道路养护、维修的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城市道路养护、维修的技术规范,定期对城市道路进行养护、维修,确保养护、维修工程的质量。
    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养护、维修工程的质量进行监督检查,保障城市道路完好。
    第二十二条 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建设和管理的道路,由其委托的城市道路养护、维修单位负责养护、维修。
    单位投资建设和管理的道路,由投资建设的单位或者其委托的单位负责养护、维修。城市住宅小区、开发区内的道路,由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单位负责养护、维修。
  • 法律分析:道路坏了应该找当地的交通主管部门修理。公路建设项目的设计和施工,应当符合依法保护环境、保护文物古迹和防止水土流失的要求。公路规划中贯彻国防要求的公路建设项目,应当严格按照规划进行建设,以保证国防交通的需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第八条 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主管全国公路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公路工作;但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对国道、省道的管理、监督职责,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乡道的建设和养护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可以决定由公路管理机构依照本法规定行使公路行政管理职责。

  • 法律分析:先进行协商要求其进行赔偿,协商不通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 第九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损坏、非法占用或者非法利用公路、公路用地和公路附属设施。
    《路政管理规定》 第三十一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路产损坏的,应向公路管理机构缴纳路产损坏赔(补)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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