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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星期前骑电动车撞到人,对方骨折,事后有积极带伤者上医院治疗,并赔偿了2000元,现在伤者还没有好,要求还要赔偿,应该怎么处理?

交通事故赔偿 2023-09-28 16:59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您好,交通事故后没有报警定责吗?对方要求赔偿的话得分析具体伤情
  • 你好,根据对方实际损失和赔偿的依据确定
  • 你好,结合具体的事故责任比例确定
  • 当时报警了吗,责任怎样认定的

  • 1、交通事故受害的一方可以要求对方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一般是先由对方的保险公司进行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对方机动车驾驶人承担。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交通事故中受到人身损害的受害人可以主张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等。标准则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因发生交通事故导致人身损害的,受害人可以请求对方给付的赔偿项目有:
    1、医疗费;
    2、误工费;
    3、护理费;
    4、交通费;
    5、住宿费;
    6、住院伙食补助费数;
    7、营养费;
    8、残疾赔偿金;
    9、残疾用具费;
    10、被扶养人生活费;
    11、精神损害赔偿;
    12、鉴定费;
    13、财产损失,比如说受害人骑电动车在道路上被及违反交通规则的机动车被撞了,那么电动车所遭受的财产损失,对方也需要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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