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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教育局举报学校的学生,会对学校造成影响吗

其他 2023-09-27 20:4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举报学校不良行为,可以到当地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也就是教育局投诉举报;也可以通过电话或者电子邮件的形式向教育局举报。一般的县一级的教育局设有督导室、教育科,负责学校的监督和管理工作,有关学校的、学生的、教师的问题都可以向督导室或教育科投诉。
  • 举报学校的不当行为的方式是可以到当地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也就是教育局投诉举报,也可以通过电话或者电子邮件的形式向教育局举报。若是对于举报的结果不满意的,可以起诉。
    根据义务教育法的规定,任何社会组织或者个人有权对违反本法的行为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检举或者控告。
    发生违反本法的重大事件,妨碍义务教育实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负有领导责任的人民政府或者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人应当引咎辞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五十七条
    学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一)拒绝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随班就读的;
    (二)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的;
    (三)违反本法规定开除学生的;
    (四)选用未经审定的教科书的。
    一、如何投诉学校
    1、可以向当地的教育部门或者是政府其他职能部门投诉。
    2、可以拨打当地投诉电话,向教育局反映情况。
    3、可以登录当地教育局的官网,进行网上投诉。
    4、还可以写信举报。
    二、学校法人侵权规定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对于校园侵权的归责原则有两种,第一是无过错责任原则,指的是无行为能力人受到侵权,第二是过错责任原则,指的是限制行为能力人收到侵权的情况。
    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第一千二百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
  • 举报学校不当行为有以下4种:
    1、可以向当地的教育部门或者是政府其他职能部门投诉;
    2、可以拨打当地投诉电话,向教育局反映情况;
    3、可以登录当地教育局的官网,进行网上投诉;
    4、还可以写信举报。
    保护未成年的四大原则是什么
    1、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是我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目的;
    2、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人格是人能作为利、义务主体的资格,是人身权的基本内容;
    3、适应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的特点。它包括两个方面,即未成年人的身体发展特点和心理发展特点,未成年人的身心的健康和顺利的发展,对未成年人的一生都非常重要;
    4、教育与保护相结合。
    教育就是通过一定手段,将知识、技能等传授给未成年人,它是未成年人学习、掌握知识的重要途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条
    保护未成年人的工作,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
    (二)适应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的规律和特点;
    (三)教育与保护相结合。
    第四十九条
    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害人及其监护人或者其他组织和个人有权向有关部门投诉,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及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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