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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段恋爱关系中,男方主动将自己的工资收入以转账的方式转给女方,并且口头声明是上交工资,请问分手之后女方需要归还这笔钱吗?

离婚财产分割 2023-10-13 00:05 人浏览
共14位律师解答
  • 根据一般的道德和法律规定,如果男方主动将自己的工资收入以转账的方式转给女方,并且女方已经接受了这笔钱,那么这笔钱通常就不需要归还了。 然而,如果男方在转账时明确表示这笔钱是上交工资,并且要求女方在特定时间或特定情况下归还这笔钱,那么女方可能需要遵守男方的要求,并在分手后将钱归还给男方。
  • 要看金额,如果不是大额的赠与,那么一般不用返还。如果是大额的,一般要归还。因为是口头,女方举证也会有一些困难。
  • 你好,协商调解没,你咨询问题我们可以可以详细沟通
  • 你好,是的,是需要返还的,需要起诉。
  • 您好,需要根据具体案件情况分析判断
  • 你好,分手之后女方不需要归还这笔钱
  • 如果没有结婚这笔钱是要归还给男方的
  • 您好根据您的描述大额转账需要返还
  • 你好,根据你描述的涉及金额多少
  • 根据双方协议约定分析并处理
  • 你好这个是需要还得啊
  • 分手后可以讨回的钱物是以结婚为目的向对方赠与的贵重物品,比如车子、房子等。司法实践中这种恋爱消费可以认定为彩礼,这种情况是在分手后可以讨回的,而恋爱期间为日常交往所消费的,如520微信红包、化妆品等,这种情况是不能让对方返还的。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六百五十九条
    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 法律分析:不用。目前我国并没有法律规定,男女分手后需要进行还钱。 婚约、恋爱关系不受法律的保护,解除婚约、中断恋爱关系是当事人的自由权利。男女在恋爱期间,肯定是会有互赠礼物的行为,而赠予无法追回钱款。
    除非是明确的借予行为。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八条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条件的除外。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 法律分析:一般来讲,在恋爱期间一方以结婚为前提赠予另一方的比较大件的物品,比如房子或者车子等,只要有证据证明出钱的一方是自己,在分手后都是可以要回的。另外在恋爱期间一方向另一方的借款,在分手后也是必须归还的。
    不仅是恋人之间分手,就算是夫妻之间,在婚前一方借给另一方的借款,离婚后也可以主张要回。若是恋爱期间,一方送给另一方的衣物、首饰等相对小件的财物,一般来说是不能要回的,会被视为赠予。
    而双方共同生活期间的一些零散的花费,但是法院有自由裁量权,一般会根据实际的案情,来判决财物是否应该返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八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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