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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给别人当了一年的情人,他媳妇不知道,他每次给我转钱的记录都被他删除了,我现在不想跟他在一起了,他想把给我的钱要回去,收款微信不是我本人名字,他能用什么方式将钱要回呢,起诉可以成立么?

婚外情 2023-09-30 09:2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是赠与的钱就不能要回,是借款则可以要回。
  • 男人转账给情人的钱,可以要回来。
    根据法律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男人将钱转给情人的,属于违反公序良俗,并且侵犯妻子的财产权,妻子有权要求情人将钱退回来,情人不愿意退还的,当事人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
    可以去人民法院递交民事起诉状,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人民法院依法审理后,发现男方确实将钱转给情人的,应当作出相应的判决,让情人将钱退还给男方,判决书生效后,情人逾期未退还的,当事人可以去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情人收到强制执行通知书后,还是不愿意退还的,人民法院可以采取强制措施,从情人的账上进行划扣。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情侣之间转账的钱能不能起诉追回,需视情况而定:
    1、当事人在谈恋爱过程中是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是可以起诉要回的;
    2、如果属于赠予性质的,可能无法要回。
    起诉的条件是什么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六百六十条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请求交付。
    依据前款规定应当交付的赠与财产因赠与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毁损、灭失的,赠与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老公给情人转账的钱是否可以要回来的确定办法:如果如果是将夫妻共同财产转移支付给第三者,那么妻子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赠与返还财产。但是丈夫将其婚前个人财产转移给情人,那么妻子无权要求其返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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