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现在53周岁了,还在单位上班,单位从2017年9月份才开始给我交社保,前期从2008年到2017年没给交能否让单位给补交上

社会保险 2023-09-30 12:5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单位一直不交社保,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之日起30日内《包含试用期》都应当为劳动者缴纳社保,员工可要求用人单位补缴五险。如果用人单位用各种理由推托迟迟不予缴纳,劳动者可持本人身份证原件以及与用人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进行实名制投诉登记。首先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补缴五险。
  • 法律分析:在职期间公司不给交社保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补交在职期间的社保并承担滞纳金,还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第三方机构进行调解,或者申请劳动争议仲裁,仲裁不成功的,可以直接去人民法院进行劳动争议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
    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 法律分析:在职期间公司不给交社保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补交在职期间的社保并承担滞纳金,还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第三方机构进行调解,或者申请劳动争议仲裁,仲裁不成功的,可以直接去人民法院进行劳动争议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
    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广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