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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问一下,对方没在家,我拟定一份儿离婚协议书,让他签字能有效吗

协议离婚 2023-09-30 17:12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你好,签完字要去民政局登记离婚。
  • 依法签订的离婚协议是有效的,需写明:当事人的基本身份信息;对共同财产和共同债务的分割办法;对子女抚养权问题的归属的约定;以及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等内容。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四十六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 回答:离婚协议书需要夫妻双方自行协商,可以在家里写,也可以在民政局领一份离婚协议书模板现场写,这个没有硬性要求。
    但起草离婚协议书时,需要注意的是签署离婚协议的双方当事人应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协议书中的内容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此外,离婚协议并非签字即生效,其生效的前提是双方登记离婚。如果双方没有登记离婚的话,离婚协议是不生效的。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另外,民法典出台后,规定了离婚冷静期,即双方先去一方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进行离婚登记申请,申请之日起30天,如双方均未反悔的,则双方再亲自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 签离婚协议要注意如下事项:
    1、双方婚姻关系合法有效;
    2、协议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3、离婚协议应当以书面形式体现,且不得违反法律规定;
    4、离婚协议自双方领取离婚证时生效。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
    (二)项、第
    (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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