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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本村人有了土地确权,期限满了能否被收回

土地纠纷 2023-10-27 11:13 人浏览
共8位律师解答
  • 如果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此时,即使承包期限满了,承包方仍可以保留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如果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此时,由于承包方已经转为非农业户口,不再属于该村的确权人口,因此土地可能会被收回。
  • 你这边可以把基本情况编辑信息或者语音描述发给我,我好了解分析事件,再给你提供解决方案包括你的主张诉求是什么?
  • 你好,请问具体是什么情况,如何确权的
  • 一般是按照协议约定,确定下一步。
  • 期限到了,就可以收回权利的
  • 确权后的土地村上是否有权收回,视情况而定:
    1、确权后的土地村上一般没有权利收回,土地已确权的,在其土地的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村委在此期内不得因为农户进城落户等原因就收回其承包的土地,国家保护进城农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2、如果是农民未办理任何审批手续,私自开垦荒地等四类荒地,由国土部分进行依法处置,也禁止在耕田上建造房屋等设施。
    而耕地确权证书中,农民是合法耕田是由村集体统一分发的;或者空闲或房屋坍塌两年以上两年以上空闲的宅基地或坍塌的房屋未进行使用的,不确定土地使用权。如果是已经确定使用权的,由村集体上报县级政府注销土地登记,由村集体收回。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七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七条
    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
    国家保护进城农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农户进城落户的条件。
    承包期内,承包农户进城落户的,引导支持其按照自愿有偿原则依法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将承包地交回发包方,也可以鼓励其流转土地经营权。
    承包期内,承包方交回承包地或者发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地时,承包方对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
  • 法律分析:有土地的人尽管放心,土地确权了,在确权期内,村里面没有权利收回土地。 首先,十九大工作报告确定土地承包关系在二轮承包期的基础上再延长30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土地管理,维护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保护、开发土地资源,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促进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
    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任何单位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但是,国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
    第三条 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是我国的基本国策。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全面规划,严格管理,保护、开发土地资源,制止非法占用土地的行为。
    第四条 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
  • 土地不给确权可能会收回。未经许可开荒的土地不予确权,原则上交予开荒者继续使用,村集体有其他规划的可以收回;违法占用耕地、基本农田作为宅基地建房不予确权,村集体可以收回重新分配;废弃、闲置宅基地不予确权,村集体可以收回。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权:
    (一)为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
    (二)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的;
    (三)因撤销、迁移等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
    依照前款第
    (一)项规定收回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对土地使用权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收回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依照双方签订的书面合同办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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