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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据中有出借人和借款人及金额及还款时间,最后落款时有借款人签名,我在借款人后面同一行签字了,但出借人款没有转给我,现法官要求我承担还款的连带责任。请问律师,我有还款责任吗?谢谢你!

其他 2023-10-02 11:57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您好,后面的字是您签的吗?如果是的话,一般情况下您要负连带还款责任的
  • 你好,属于借款人的,一般需要承担偿还责任
  • 你自己是什么身份呢?按规定需要承担责任
  • 你好,您当时为什么要在上面签字呢

  • 一、落款注明借款人并签名的,在借条正下方签名,可认定为共同借款人,要承担还款责任。
    二、落款注明借款人并签名的,在其较远距离空白处签名,一般只能认定为见证人,不承担还款责任。
    而见证人在借款人下方签名时一定要注明见证人,否则极可能被认定为共同借款人,承担共同还款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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