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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期间老公为自己亲姐姐借的钱 离婚时老婆会不会分一半的债

婚姻债务 2023-10-05 22:45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您好,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者其中一方为夫妻共同生活对第三人所负的债务。夫妻债务既包括生活性债务,又包括经营性债务。法律规定属于个人债务的有: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一方婚前欠下的,并且债权人不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债务。如果您有足够的证据,说明借款不是用于共同生活或者经营,欠款就属于个人债务。希望以上能帮到您,我们的专业领域是婚姻家事,房产债务,详情欢迎致电咨询。
  • 老婆没签字的话,老婆是没有责任的
  • 法律分析:双方离婚债务不一定需要平分,如果是婚姻存续期间经夫妻双方协商共同借的钱那么是需要平分的,如果是一方在对方不知情情况下借的钱,且用于自身的发展的,这个钱是不需要平分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夫妻离婚时债务的分割: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通过协议的方式对共同债务进行清偿。一方在婚前所负的债务由债务人自行承担偿还责任,但是如果债权人有证据证明一方所欠的婚前债务用于夫妻婚后共同生活的,则配偶在离婚后也要对债权人的债务承担偿还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三十六条
    夫或者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共同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 法律分析:如果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则有连带清偿的义务。夫妻共同债务是为维持夫妻共同生活的家庭生活而产生,应当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应用一方的个人财产偿还。
    1、如果用于夫妻或者是家庭的共同生活的话,就算是夫妻共同债务,有偿还的义务;
    2、如果能证明这个债务确为丈夫一人债务的,可以拒绝债主还钱;
    3、如果借钱用于赌博的话,国家法律是不保护此类债权债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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