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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可不可以私自扣押人

行政处罚 2023-10-07 15:18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交警一般情况下是没有权扣押公民身份证的,但发生交通肇事构成犯罪时,对被采取监视居住强制措施的嫌疑人,可以扣押身份证。私自扣押身份证是一种违法行为,应当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处二百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五条 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出示执法证件,可以查验居民身份证:
    (一)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需要查明身份的;
    (二)依法实施现场管制时,需要查明有关人员身份的;
    (三)发生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突发事件时,需要查明现场有关人员身份的;
    (四)在火车站、长途汽车站、港口、码头、机场或者在重大活动期间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规定的场所,需要查明有关人员身份的;
    (五)法律规定需要查明身份的其他情形。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拒绝人民警察查验居民身份证的,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分别不同情形,采取措施予以处理。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扣押居民身份证。但是,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执行监视居住强制措施的情形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处二百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使用虚假证明材料骗领居民身份证的;
    (二)出租、出借、转让居民身份证的;
    (三)非法扣押他人居民身份证的。
  • 法律分析:
    一、在我国,任何公民,个人都没有行政执法权。私自扣押他人财产是一种违法行为。
    二、对于交通事故中的车辆,私自扣押,也毫无意义,无助事情的解决。
    三、一切由交通管理部门进行责任认定,然后按责任划分承担各自的义务。
    即使需要扣留车辆,也应当是由交警部门来作出处理,个人维权最好是用合法手段,否则,得不偿失。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四条 道路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应当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 财产损失事故可以由当事人自行协商处理,但法律法规及本规定另有规定的除外。
  • 因为别人欠钱,私自扣押别人车辆是不可以。当事人可以向法院起诉,并在胜诉后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但不能擅自处理债务人的财产,该行为可能会构成侵权行为或者治安违法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条
    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本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
    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
    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第二百四十四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
  • 交警无权扣押人,属于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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