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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律师,请问一下骑摩托车撞死一个61岁半身不遂的人,大概要赔偿多少钱,如果没有钱赔会被判刑吗?

交通事故赔偿 2023-10-04 18:2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你好!当然要赔,没有钱会被列入失信人员名单
  • 行为人若驾驶摩托车撞死他人的,应当对受害人的家属作出医疗费、丧葬费、误工费以及死亡赔偿金等赔偿。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规定,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
    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 可以依法计算,要看损失情况和责任情况
  • 摩托车撞死人应按下列标准赔偿和判刑:
    1、开摩托车撞死人的,除了应赔偿被害人生前因抢救而支出的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还应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2、摩托车驾驶人因违反交规撞死人的,构成交通肇事罪,一般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肇事逃逸或情节特别恶劣的,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等。法律依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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