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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爱人过世了,子女不肯给户口簿,只有身份证能办结婚证吗?

其他 2023-10-04 17:53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您好根据您的描述建议到民政局咨询处理
  • 协商不成起诉解决
  • 法律分析:规定办理结婚登记,需要当事人出示身份证,户口本,两位合影证件照片几张。如丧偶再婚,在户口本有标注是《丧偶》,就凭户口本和身份证,就可以办理结婚证。如丧偶再婚,在户口本显示个人户籍信息还是已婚,那么需要当事人出具配偶的死亡证明等书面证明材料,才可以以单身身份再次办理结婚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 办理结婚登记时,当事人因正当理由不能出示居民身份证的,有效的临时身份证件(与户口本上本人页信息必须一致)同样可以用于结婚登记。除此之外,结婚登记还需要携带的证件有:
    1、本人常住户口簿。
    2、登记时是未婚状态,且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否则,不予以登记结婚。法律依据:《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二十九条内地居民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提交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因故不能提交身份证的可以出具有效的临时身份证。
    居民身份证与户口簿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应当一致;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先到有关部门更正。
    户口簿上的婚姻状况应当与当事人声明一致。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供能够证明其声明真实性的法院生效司法文书、配偶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等材料;不一致且无法提供相关材料的,当事人应当先到有关部门更正。
    当事人声明的婚姻状况与婚姻登记档案记载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供能够证明其声明真实性的法院生效司法文书、配偶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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