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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是我自己压岁钱买的,家长可以没收吗

消费者维权 2023-10-04 19:1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若是父母送给孩子的手机,属于赠与合同关系,一旦赠与完成,孩子接受,赠与合同依法成立,手机就属于孩子的个人财产。但孩子属于未成年人,不适合保管和处分较大财产,父母在征求孩子的意见后,可以帮孩子保管,或为孩子利益作出处分财产的决定。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监护人的职责除代理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等外,还有不得随意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在作出与被监护人利益有关的决定时,应当根据被监护人的年龄和智力状况,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
    所以父母确实没有权利强行没收孩子的手机。但是,若是未成年人缺乏自制力,沉迷游戏等情况,父母作为监护人,应当履行相应的监护职责,确保其健康成长。在此种情况下,建议父母与子女多沟通,而不是直接予以没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十五条 监护人应当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履行监护职责。监护人除为维护被监护人利益外,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 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在作出与被监护人利益有关的决定时,应当根据被监护人的年龄和智力状况,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
    成年人的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应当最大程度地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保障并协助被监护人实施与其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监护人有能力独立处理的事务,监护人不得干涉。
  • 小孩买手机一般可以退。因为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除了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和与孩子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外,这个年龄段的小孩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须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才算有效,否则不发生法律效力。
    因此对于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如果其购买的商品超出了未成年人的正常消费水平,且事后没有得到家长的追认,通常会被认定为无效法律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九条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 法律分析:小孩买手机一般可以退。因为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除了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和与孩子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外,这个年龄段的小孩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须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才算有效,否则不发生法律效力。
    因此对于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如果其购买的商品超出了未成年人的正常消费水平,且事后没有得到家长的追认,通常会被认定为无效法律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九条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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