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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现在离职了,工作了五年单位一直没有交社保,签的是临时用工合同请问我能申请补交,或者赔偿

社会保险 2023-10-07 10:13 人浏览
共9位律师解答
  • 签订的是临时用工合同可以补缴社保,我国法律制度中没有临时用工合同,用人单位可以和临时工签订非全日制用工合同。
  • 您好,建议您向当地劳动监察投诉,要求补缴社保。
  • =你好,需要确定劳动关系才能知道
  • 您好,您可以要求补交社保
  • 稍后电话给您回电解答
  • 您好,您可以要求:
    1、自满一个月的次日起算至您离职之日,可以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如果跟单位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仲裁理由是单位未在法定时间内跟您签署劳动合同,所以您仲裁的时候无需提供劳动合同,因为您仲裁的理由就是单位不跟您签,所以才仲裁的。
    您可以保留您跟同事或者领导进行沟通的证据,例如微信、电话录音等,以证明您在这家单位工作过)
    2、可以主张补缴社保,社保从您入职之日起单位就应该缴纳的,并不是试用期满才开始。
    需要说明一下,现在很多劳动仲裁机构和法院不受理有关缴纳社保的申请或诉讼请求,您可以通过当地的劳动监察等行政机构来解决这个问题。
    有什么不明白的,欢迎继续追问,我是一名律师。
    如果对您有帮助,欢迎采纳。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三十八条规定,你符合下列三种情况,即可以请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第一种是,未足额支付工资;第二种是未缴纳过社保,这里的未缴纳社保是指现在单位自始至终一天都没有给您缴纳过社保,第三种是没有提供劳动法要求的劳动环境,保用劳动者。当然除了《合同法》三十八条之外,还有一种情况就是签了一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后不续签,用人单位也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如果用人单位提前30天通知了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要求其补偿N。如果没有提前30天通知,就需要补偿N+1。这里的是指N是指,在用人单位工作满n年,支付n个月离职前12个月的月均工资。
    不满六个月的按照半个月工资计算;已满六个月不满一年的按照一个月工资计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 事业单位的临时工单位没有签劳动合同没有交社保,可以要求单位补缴社保及签订劳务合同。
    劳动合同法规定:
    用人单位拒签劳动合同
    1、用人单位拒绝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赔偿劳动者双倍工资。
    2、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此时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应当自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3、用人单位拒绝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后将劳动者辞退的,应当赔偿劳动者经济补偿金,若属于违法辞退,则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赔偿金。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六条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最长应支付11个月双倍工资,用工之日起满一年还未签定劳动合同,视为双方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如果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赔偿金。
  • 您好,建议您协商处理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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