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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夫妻双方已离婚,,协议上写着原结婚用房,女方有住用权,,刚离婚半年,,现在男方反悔,不想要女方在原来房子住,,男方如果起诉法院,,,官司能打赢吗?

离婚房产分割 2023-10-11 09:58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您好,简单的描述不能得知案件的输赢;法院会根据证据和双方的有无其他住所等实际情况来判定。希望以上能帮到您,我们的专业领域是婚姻家事,债权债务,详情欢迎致电咨询。
  • 你好,约定协议有效,你是哪一方?
  • 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应当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取得房产证后再另行诉讼。
    夫妻共有财产,由夫妻双方协商如何分割,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可以判决财产归一方所有,然后得到房屋产权的一方对另一方进行定价补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起诉离婚之后,如果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双方先协商分割,不能协商一致的可以请求法院判决。双方都想要房屋的,可以竞价取得。如果是个人财产,离婚之后就不用分割。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七十六条
    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 根据《民法典》规定,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完全取得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了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的所有权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待取得房屋产权证后,再由任何一方另行向法院起诉。
    如果离婚时,争议的房产的产权证还没有发放,人民法院要么告之当事人申请中止审理,待产权证发放下来再作处理;要么先判使用权归属,而后产证下来,再由争议方另行起诉要法院处理。
    通常夫妻在离婚的时候需要对共同房产做出分割,而此时也是允许他们约定分割房屋的。而要是在这方面产生了纠纷的话,就不能通过协议方式离婚,而只能由法官做出判决,同时对房产的分割做出处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你好 你这边方便说一下具体情况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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