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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咨询异地医保报销

社会保险 2023-10-07 19:2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
    1、根据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政策规定,参保人在异地就医必须先到参保地的医保经办机构进行登记和备案。(急诊患者在外地发病需及时到医院住院治疗的,在住院后的3天内向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电话申报备案),其中,参保人所花费的医药费用必须先由个人全额垫付。

    2、出院后1个月内,参保人可以凭身份证、户口簿、居民医保卡、出院证明、医药费发票及医院费用明细总清单、异地居住证明或暂住证等资料到户籍所在地的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医疗费用报销手续。

    3、就医人员住院时必须向参保地的医保中心申报备案,如果参保人不按照规定办理报备手续,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医保机构可以不予报销。
    【在异地报销时,必须先到参保地的医保经办机构进行登记和备案,所花费的医疗费用应有个人先行垫付。出院后准备报销的一些证明材料到参保人户籍所在地的医保经办机构报销医疗费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温馨提示】
    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
    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 法律分析:异地医保报销流程:
    1、异地申请——先到参保地医保中心提出异地就医申请,领取一式三份审批表,在异地找不同级别的三家(或两家)医保定点医院的医保办盖章;
    2、再送参保地医保中心备案,就可以在异地住院,现金垫付,凭结算票据、出院小结、每日清单寄回(或送回)参保地医保中心报销。参保职工的医药费报销需要准备以下资料:
    1、个人医疗保险就诊证;
    2、出具二甲以上医院批准件(转诊转院单);
    3、由就诊医院盖章的住院发票、费用汇总清单以及出院小结;
    4、本人或代理人身份证以及报销人员有效银行卡或存折的原件复印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条例》 第六条 基本医疗保险费由本省地方税务机关(以下简称征收机关)征缴。
  • 法律分析:异地医保报销分两种情况:
    1.是临时性去异地医疗,这样的话回来拿着自己的住院证明,包括病例表、收费收据等等,去找自己单位的医保监管员盖章,然后在每周一去省医保中心报销。
    2.情况是长久居住异地,这就要每年3月份先去原医保中心申请异地安置,填好异地安置表后,在居住地的医疗定点医院看病同样可以报销。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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