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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自己有梅毒,但是不知道,前女友要起诉我

人身损害赔偿 2023-10-11 14:13 人浏览
共8位律师解答
  • 你好,现在处理到哪一步了?对方起诉没有
  • 按照你的说法,你积极应诉就好了。
  • 你好这个到时候直接去应诉。
  • 是否收到法院的法律文书了呢
  • 要了解详细情况才能正确回复
  • 你好,详细讲一下你的情况
  • 如果被告明知自己感染梅毒,仍不采取安全手段发生性关系,存在故意伤害的嫌疑,情节严重的,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三百六十条 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卖淫、嫖娼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
    (一)》第八十条第一款规定,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卖淫、嫖娼的,应当立案追诉。
    第二款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本条规定的“明知”:
    (一)有证据证明曾到医疗机构就医,被诊断为患有严重性病的;
    (二)根据本人的知识和经验,能够知道自己患有严重性病的;
    (三)通过其他方法能够证明是“明知”的。
    《刑法》第三百六十条规定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卖淫、嫖娼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
    (一)》第八十条
    传播性病案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卖淫、嫖娼的,应予立案追诉。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本条规定的“明知”:
    (一)有证据证明曾到医疗机构就医,被诊断为患有严重性病的;
    (二)根据本人的知识和经验,能够知道自己患有严重性病的;
    (三)通过其他方法能够证明是“明知”的。
    《刑法》第三百六十条
    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卖淫、嫖娼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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