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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老公在和我在一起前,有个女朋友,而且这个女孩子还怀孕了。然后我老公和我在一起了,我们现在也结婚了。这个女孩子把孩子生下来了。我老公每个月给这个孩子1000块钱,但是这个女孩子现在是通过各种平台,找我老公的亲朋好友,然后找我这个的亲朋好友说一大堆,这算不算骚扰

婚外情 2023-10-08 18:29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男女双方所承担的更多是道义上的责任,属道德规范调整的范畴,女方在恋爱期间怀孕,是原、被告的恋爱观偏差所致,并非任何一方的单方责任。双方无合法夫妻身份,不具备我国计划生育法规所要求的合法生育条件,女方依法终止妊娠,是其义务。
    但是,对女方终止妊娠所需费用和必要的营养费,男方应适当予以帮助和补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 对方严重情况构成侵权,可以主张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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