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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遗嘱公证后,财产明细发生了变化,怎样重新开立呢

遗产继承 2023-10-09 11:03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财产公证是可以进行重复公证的,遗嘱公证可以通过再立公证遗嘱的方式进行更改。 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 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 你好!无需重新开立明细,遗嘱生效时,所剩的财产才是遗产,只对这部分有效,生前已经处理的不属于遗产。
  • 你好,重新立一份遗嘱就可以了。

  • 民法典财产公证后能再次公证。
    财产公证是可以进行重复公证的,遗嘱公证可以通过再立公证遗嘱的方式进行更改。
    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 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 财产公证是可以进行重复公证的,遗嘱公证可以通过再立公证遗嘱的方式进行更改。
    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 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 法律分析:办理遗嘱公证后的更改方式是可以通过再立公证遗嘱的方式进行更改。遗嘱人以不同形式立有数份内容相抵触的遗嘱,其中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公证遗嘱为准;没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的遗嘱为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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