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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临时工,电锯不小心掉脚上,大拇指骨折,后期治疗费用估计四万左右,还没有跟老板谈

工伤索赔 2023-10-10 16:11 人浏览
共15位律师解答
  • 您是在给老板处理正常工作安排事务导致的受伤吗?电锯掉到地上您是否重大过失导致事件?后期资料费用是医院出具的相关证明吗?您现在是需要找老板进行沟通处理相关赔偿事宜吗?具体情况欢迎与我沟通
  • 你好,尽快搜集替老板做事受伤的证据,协商不成可以起诉的,保留好费用发票病历。
  • 你好,属于工伤,可以先收集证据去申报工伤的
  • 你好!可以要求老板赔偿,最好先做个鉴定
  • 是什么时候发生的,在哪里发生?
  • 您好 您有没有做伤情鉴定呀……
  • 你好,你这边现在情况如何了呢
  • 你好,请问事故在哪里发生的
  • 你好 有没有签署合同协议
  • 你好,建议去做个伤残鉴定
  • 临时工人受伤骨折老板是需要赔偿医疗费用的。一般临时工与用工者在法律性质上建立的关系属于劳务关系,不同于雇佣关系,由于双方当事人在损害的发生上均无过错,故适用公平原则,即由受益人在受益范围内对受损害方的经济损失作适当补偿而不是赔偿。
    工伤的认定程序是什么
    工伤的认定程序如下:
    1、申请。单位应当在一个月内提出申请认定,单位不提申请的,劳动者在一年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提工伤认定申请要准备相应的材料;
    2、调查。
    接受申请后劳动保障部门应当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
    3、认定。一般于60日内作出认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
    劳务派遣期间,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
    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
    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一方追偿。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提供劳务期间,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提供劳务一方损害的,提供劳务一方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也有权请求接受劳务一方给予补偿。
    接受劳务一方补偿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 工伤赔偿可以先找用人单位主张,一般是按照社保机构确认相关的赔偿。
  • 对于工伤赔偿,双方能够协商达成一致的按协商结果进行赔偿,不能达成一致的在按照相关规定进行。
  • 你好,我们可以提供帮助
  • 你好,你是在工地上班吗?有没有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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