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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婚,可以办准生证吗

结婚 2023-10-08 20:2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再婚办理准生证办理流程:
    1、夫妻双方的身份证双面的复印件;
    2.、夫妻双方户口本主页、本人页、变更页复印件;
    3、结婚证复印件;
    4、在男方的的存档处开具男方初婚未育证明(盖章有效);
    5、女方户籍地乡镇计生部门开具的婚育情况证明,证明是否初婚、有没有生育过(盖齐村、乡镇计划生育部门二级章)。如是男方是集体户,需要单位人事或保卫部门开具证明,同意其子女入户;最重要的是办理时还必需带齐原件。到女方户口所在地的街道计生办去办理准生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十八条 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 法律分析:再婚办理准生证有很多种情况。
    第一种是夫妻俩之前都没有子女。办理准生证直接带户口薄、身份证、结婚证就可以了。
    第二种是其中一个人再婚前已经有了子女,那么申请准生证就应是申请第二个子女,需要以下材料和证明:
    (一)生育第二个子女的申请书;
    (二)双方居民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三)双方所在单位或者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婚育证明。
    第三种是已经收养了子女的,需要民政部门出具的收养证明。

    二、三种情况都需要符合当地《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条件,申请生育二胎的育龄夫妻应当在妊娠前到女方户籍所在地申请《生育证》,如果一方是离婚的还需要带之前的离婚协议或离婚证书。
    第四种情况是双方均有子女,相当要第三个孩子,不符合法律的相关规定,没有办理准生证的权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 法律分析:根据法律规定,办准生证是必须要结婚证的,因为结婚证能证明双方具有合法的婚姻关系。办理准生证需要的证件有:男女双方的户口本、身份证;双方的结婚证原件;双方初婚、初育、未领养、单位或者居委会证明;男女双方免冠照片;及其他要求的必要性材料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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