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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一个电子厂的职工,2008年九月前的合同,合同期未满,就被解除了,请问我能申请劳动仲裁吗?还有 赔偿标准怎么算呀

仲裁 2018-07-18 10:25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投诉或申请仲裁
  •   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一般有:(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由宅基地区位补偿价、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构计算公式为:房屋拆迁补偿价=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  (一)房屋拆迁补偿计算标准  (1)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  (2)房屋拆迁补偿差价=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被拆迁人获得调换产权的房屋的评估价格  (二)房屋拆迁安置费计算标准  (被拆迁人或承租人)房屋拆迁安置费=搬迁补助费+没有提供周转房情况下的临时安置补助费+超过过渡期限的临时安置补助费+非住宅房屋因停产、停业造成的损失赔偿费  注:1、如果拆迁人提供周转房且拆迁房屋使用人居住,则公式第二项补助费为0;
  •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 根据您陈述的基本事实并结合我国法律,答复如下: 1、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申请劳动仲裁。 2、仲裁请求为:2个月工资。 以上建议,仅供参考。 如有需要,请致电北京陈必胜律师
  • 可协商、投诉或申请仲裁,依法要求相关待遇 请与律师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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