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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逾期,应怎样解决

金融借款贷款 2023-10-10 11:08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请问您是出借方,还是逾期方?
  • 您好这种情况建议协商分期还款
  • 借款人逾期还款的处理方式:一般情况下,由当事人自行协商处理。若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根据合同约定的违约条款,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若未约定违约责任的,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损失请求违约方予以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七十条
    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第六百七十一条
    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
  • 借款人逾期还款应该采取下列办法继续拧处理:
    1、通常由当事人自行协商处理;
    2、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根据合同约定的违约条款,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3、未约定违约责任的,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损失请求违约方予以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七十条
    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第六百七十一条
    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
  • 借款人逾期还款应该采取下列办法继续拧处理:
    1、通常由当事人自行协商处理;
    2、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根据合同约定的违约条款,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3、未约定违约责任的,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损失请求违约方予以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七十条
    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第六百七十一条
    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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