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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闺女16岁骑电动车拐到别人,脚面轻微骨折,在医院做过好多次检查了3个月啦已经恢复好,医药费吃的东西,每次又多给他点钱让他买东西吃,大概花了500了.

人身损害赔偿 2023-10-10 07:4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一般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营养费等,造成残疾的,还需要支付残疾赔偿金和残疾器具费等费用。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至第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法律分析:医药费、后续治疗费: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残疾辅助器具费、精神损害抚慰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法律分析: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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