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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您好,我们公司公司发放情况是次月25日发放本月公司(例:9月25日发放8月工资),现在10月10日仍然未发放工资,这种情况是否属于拖欠工资的范畴,可否主动离职并要求经济赔偿?

劳动合同纠纷 2023-10-24 16:52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拖欠工资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也可以申请仲裁
  • 拖欠工资你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 你好可以要求赔偿金的啊
  • 你好可以去劳动局投诉
  • 法律分析:用人单位未按合同约定按时发放工资,劳动者可以立即辞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可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提起劳动仲裁维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 公司欠薪的没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即可以离职。此外,由于是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导致的离职,在劳动者依法解除劳动合同之后,用人单位需要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给劳动者。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 1、拖欠工资主动离职有补偿金。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劳动者可以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且解除劳动合同之后,用人单位需要依法进行赔偿,按劳动者的工作年限进行赔偿。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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